前 言
1、后评价项目概况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城西尧沟镇驻地东1000米的原尧沟镇造纸厂厂区内建设农药复配项目;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北)包括:水剂灌装车间、水剂配料车间、悬浮剂灌装车间、悬浮剂配料砂磨车间、可湿性粉剂车间,这5个连跨车间中间有实体墙间隔;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南)是一座乳油车间,为钢结构,中间间隔分为乳油灌装车间和乳油配置车间。
该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总占地面积16000㎡;总建筑面积10936.59㎡,其中:主要生产车间2座、建筑面积3510㎡,仓库7座、建筑面积6387.47㎡,办公室439.43㎡,化验室131.65㎡,宿舍432.04㎡,危废库36㎡等;购置相关加工设备80余台套,主要建设农药复配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工程,达到年产550t/a复配农药的生产能力;项目劳动定员48人,年生产270天,每天生产8小时。
后评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2、后评价由来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农药复配项目”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对现有工程在产品方案、和污染物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未发生变更,原环评、验收、后评价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昌乐县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后评价主要是对该项目建设现状进行梳理,排查项目验收后发生的变化情况,根据现状运行监测数据,论证现有环保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找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或优化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论证项目变更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变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备案部门备案”。
3、项目特点
项目性质:后评价;
建设规模:年产550t/a复配农药;
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农药复配生产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环节为微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废弃物和生活污水;
(2)本项目选址潍坊市位于潍坊昌乐县尧沟镇驻地东1000米,项目自建厂房;该区域的供水、供热、供电等基础设施,具有较好的依托性;
(3)本项目污染控制技术成熟可靠,实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围的环境特点,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具有行业特点,废气、废水特征污染物处理有一定难度。
具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见图1。
(1)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
(3)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
(4)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建设项目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噪声预测值昼夜达标;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6)项目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贯彻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7)项目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对社会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具有环境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备案部门备案”。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
鉴于该项目发生了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措施等方面的变更后,导致该项目现在的实际情况与该项目的原环评文件不符。为保证项目运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完善环保手续便于环保部门监管,建设单位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公司组织人员勘察了项目建设现场,搜集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主要目的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项目运行以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意见等进行分析评价,以期为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的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由于时间紧张和水平所限,不足之处难免,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项目评价组
二O一九年三月
1.1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07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2018.01.01实施);
10)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8.1.10实施)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2修正);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03.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
16)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19号,2011.10.10);
17)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21)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22)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文,2012年1月10日;
2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2012 年2 月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5)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6)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
27)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
28)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59 号);
2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30)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价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31)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
32)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
33) 《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
3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
3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16日);
36)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7)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38)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 号);
39)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
40)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017.01.05);
4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42)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43)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4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4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6〕第39号);
4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
47)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48)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49)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环科技[2017]49号,2017.4.5);
5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51)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52 号,2017 年7月1 日执行);
52)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5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公报2017 年第7 号,2017.2.7);
5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9.20);
5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2017.9.21);
56)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8.1.10实施);
5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实施);
58)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018.08.1)。
59) 《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
60)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00号);
61)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2018.10.16);
62)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6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8.7.10);
6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06.16);
65)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01.01实施);
66)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
67)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公告2019年第4号);
68)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2018年版);
69) 《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环办大气[2019]16号);
70)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环办水体函[2019]113号)。
1.1.2山东省法律法规
1)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30);
2)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12.01施行);
3)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11.30);
4)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01.23);
5)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8 .01.01实施);
6)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8.01.23);
7)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 号);
8)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48号,2012.03.01实施; 2018.01.2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
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2006.07.10);
10)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排污口的通知》(鲁环函〔2007〕457号);
11) 《关于“禁批”和“限批”的具体操作程序》(鲁环发〔2007〕142号);
12)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经常性监督管理的意见》(鲁环发〔2008〕94号,2008.07.29);
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鲁政字〔2009〕190号);
14)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鲁环发〔2010〕42号);
15)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
1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 号);
17)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
18)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
19) 《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地方大气环境标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3〕108号;
20)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通知》(鲁环发[2014]37号);
21) 《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的通知》(鲁环办函[2014]165号);
22)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
23) 《关于印发《山东省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4]56号);
2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4〕126 号);
25)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势头的通知》;(鲁环办函﹝2015﹞181号);
26)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
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入管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鲁环办函 〔2015〕124 号);
28)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入管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鲁环办函〔2015〕124号;
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
30)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6〕191号);
31)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 号);
32) 《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
33)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5.16);
3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环发〔2017〕5 号,2017.1.6);
35) 《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铝型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物料衡算法》(鲁环函〔2017〕141号);
3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鲁环发〔2017〕260号);
37)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2017.7.28);
38)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9号,2017.08.01实施)
3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 知》(鲁政办字〔2018〕102 号);
40)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09.05);
41)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2018.7.18);
42)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43)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44)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1.1.3潍坊市法律法规
1、《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潍坊市人民政府2001 年4 月10 日〔2001〕21 号文发布);
2、《潍坊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分方案》(2003年2月26日);
3、《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2月26日[2003]14号发布);
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控制结构性污染的意见》(潍政发[2005]43号);
5、《潍坊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6、《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潍政办发[2008]52号);
7、《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67号);
8、《潍坊市重点片区环境空气改善实施方案》(潍政办发[2011]26号);
9、《关于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潍政发 [2012]15号);
1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具体操作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潍环评函[2012]101号);
11、《关于建设项目总量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潍总量控制字[2012]2号);
12、《潍坊市整治空气异味污染实施方案》(潍办发[2013]27号);
1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3]35号);
14、《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
15、《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6〕10号);
16、《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16〕24号);
17、潍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办字〔2017〕51号);
18、潍坊市环保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潍环发〔2017〕47号);
19、《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试行建设单位自行申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工作的通知》(潍环函〔2017〕69号);
20、《潍坊市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潍环发[2017]16号);
21、《关于印发潍坊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环发[2018]15号);
22、《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八个技术导则(潍环委发〔2018〕5号);
23、《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5.1实施);
2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59号);
25、《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8 年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61号);
26、《关于明确倍量替代有关事宜的通知》(潍环函〔2014〕54号)。
1.1.4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GB50433-2008);
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
15、《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20130301实施);
1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1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2007);
18、《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19、《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 2643-2014);
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